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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7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和各单项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3)宽厢宽带示范点经济效益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差的计0.5分。

  (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60分)

  1. 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雨露计划)(20分)

  (1)完成2007年培训任务的计8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转移就业率达80%的计5分。 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建立健全专门的组织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日程的计2分;

  (4)制定切实可行的“十一五”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的,定期季报、数据准确、材料报送及时的计2分;

  (5)按操作规程(试行)第二十一条立卷归档的计1.5分;

  (6)按《财务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执行,符合操作规程(试行)第二十条的计1.5分。

  2. 农业技术培训(绿证培训)(20分)

  (1)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计2分;

  (2)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和计划的计2分;

  (3)完成农民技术普及培训任务的计7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4)完成“绿色证书”培训及颁证任务的计9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0分)

  (1)政府领导重视,工作机构完善,制定相关的政策及措施,配套工作经费计4分;

  (2)按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任务,确保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转移率达80%以上计9分;

  (3)严格按照项目监管的“五项制度”和“六项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培训、转移档案计7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1. 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进行考核。根据平时对各县、区(市)工作督导调研掌握的情况,结合市政府牵头组织的农业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评比的前三名报市政府审定表彰。

  2. 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和绿证“培训”自查验收结束后,于当年12月25日前向市农办上报有关材料,由市农办牵头组织验收小组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检查核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由市农业局根据各县、区(市)完成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三项“培训”考核结果由市农办综合量化评分,对前三名报市政府审核后予以表彰。

遵义市2007年林业绿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60分)

  1. 造竹工程(18分)

  (1)完成造竹工程任务的计9分。完成率每减少1%扣0.9分。

  (2)造竹工程验收合格率(成活率≥85%的面积与市下达任务之比)达90%以上的计9分。合格率每减少1%扣0.9分。

  2. 植树造林(12分)

  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的计12分。完成率每减少2%扣0.6分。

  3.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分)

  2007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65%的计10分。无公害防治率每降低2%扣0.5分。

  4. 森林防火(10分)

  2007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0.7‰的计10分。火灾受害率每增加0.1‰扣0.5分;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扑救安全责任事故死亡1人或受伤3人以上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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