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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7)后勤保障组: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通讯、运输、供电、供水、食品等方面的保障。

  (8)新闻报道组:由现场指挥部负责人和新闻媒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有关新闻单位报道施救工作情况。

  (9)善后处理组:由市有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民的善后处理。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用品等方面的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各级政府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及培训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四)应急资金保障

  市及县、区(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地质灾害应急专项资金,把地质灾害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搬迁避险、灾民救济等经费急需。

  (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级政府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根据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习,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八、后期处置

  (一)灾民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

  灾情稳定后,灾区所在县、区(市)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应立即开展拟定生产、生活安排计划,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评估重建能力和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恢复重建计划,落实资金,迅速开展恢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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