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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市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决定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调配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抢险救灾;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三)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二是组织协调抢险救灾,会同专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灾民紧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三是负责抢险救灾综合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灾害情况,以及会议、活动的组织及各类文件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四)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 市应急办:组织、协调全市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2.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会同气象部门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建立应急监测系统并结合气象资料提出趋势判定意见;指导地方政府制订应急防治措施;组织、协调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管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3. 市发改委:安排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4. 市经贸委:负责协调电信、电力、商业、医药、铁路、民航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5.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和灾区社会治安,设立警示标志和范围;迅速组织交通管理和疏导,及时有效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全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6. 市民政局: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分配、发放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7.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8.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9. 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地质灾害危害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 市规划局:负责灾后重建的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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