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7年12月底,健全红花岗区、汇川区、仁怀市、习水县、遵义县、湄潭县、凤冈县7个县、区(市)的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管网络要覆盖辖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达到90%以上的行政村药品供应进乡到村;其他县、区(市)要基本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到2008年6月底,健全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赤水市、余庆县7个县(市)的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管网络要覆盖辖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达到90%以上的行政村药品供应进乡到村。到2008年12月底,监管网络要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00%的行政村药品供应进乡到村。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为核心、行政监管部门为主体、乡镇协管队伍为基础、村级信息人员为补充的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各县、区(市)要成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领导机构;各乡镇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的同时,在现有乡镇干部中配备专(兼)职干部,负责食品药品具体协管工作,在每个行政村确定1名以上信息员,负责收集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确保领导、人员、职责、工作“四到位”。
(二)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健全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例会制度、监督报告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聘任和调整工作,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督协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报送、举报投诉、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
(三)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各县、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达到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到乡、到村。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具备完善的药品质量保障体系、实力较强、信誉好、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开办连锁门店,着力提高村级药品供应网的覆盖率;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做到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机结合;着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不断探索农村基层药品“两网”建设的新途径。
(四)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农村药品放心工程。强化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采购渠道,改善药品储存条件,确保农村药房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和质量监管,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农村市场,打击各类乡村非法游医和走村串户上门兜售伪劣药品、保健品的违法行为,从严治理乱涨价、乱开药等加重群众医疗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