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16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饮食及用药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7〕2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57号)和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创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方法和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广泛、监管有力、运转协调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供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及用药安全、有效、方便、放心。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以县、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行政村食品药品信息员为辅的县(区、市)、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的原则,以网点为基础,以渠道为主线,鼓励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连锁经营,扩大配送能力,减少流通环节,平抑食品药品价格,逐步建立主体清晰、渠道规范、质量保证、满足需求的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建立统一协调、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杜绝假劣食品药品注入农村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和方便农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
(三)落实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使监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实现全方位监管、无缝隙覆盖、高质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