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每年由市人事局牵头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骨干培训班,培训200人,各县(区、市)培训100人,五年内培训6000人左右。
(4)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活动。由市农办、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劳动局牵头,每年举办农村实用人才骨干培训班二期,培训200人,各县(区、市)培训不少于200人,五年内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2000人。积极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拔优秀农村青年、村支两委干部到大专院校提升学历,五年新培养1000名以上大专学历的优秀农村青年、村支两委干部,确保全市每个村都有一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农村实用人才。
(5)根据“三新一强”建设要求,由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牵头,开展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城镇管理、科技创新、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等方面人才培训,每年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100人以上。各县(区、市)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各级各类培训,五年内培训创新型城市、新型工业化城市、文化旅游强市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2000人以上。
2.实行项目支撑、注重在实践中培养
(1)将我市“15851人才工程”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四个一”工程、市“六个百万工程”结合起来,积极推荐我市第一、二层次人才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四个一”工程和市“六个百万工程”,参与国家、省、市的重大科研课题和重大技术、建设项目,通过承担、参与国家、省级重大项目,锻炼培养。
(2)整合各单位、部门承担、管理的科技开发、推广项目资源,向“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倾斜,鼓励他们申报、承担国家、省各种科研项目,在项目实施中培养人才。
(3)根据我市“三新一强”建设中重点产业培植和重点行业发展的需要,设立市、县级科研课题和科技推广、应用项目,通过申报、论证等必须程序,鼓励和支持第一、二、三层次人才承担项目研究开发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与才干。
(4)给予“15851人才工程”人才充分的科研自主权,积极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各类学术委员会、学术团体、评审委员会的活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3.抓好 “15851人才工程”核心人才群体建设。“158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所在县(区、市)和市直部门,要根据其所在岗位职责任务的要求和所承担项目的需要,为他们配齐科研助手或组建学术梯队,不断形成一批具有专业优势、学科互补、创新能力强的人才群体。同时,继续抓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为实施“15851人才工程”提供后续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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