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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食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食安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检查、督促各县、区(市)、各相关单位做好预防和控制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负责全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等工作。

  (5)组织编制和修订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草案;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6)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联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

  (7)完成市应急委和市食安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市食安应急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卫生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现场检测与评估组、信息发布组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市食安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市食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食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食安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食药监、农业、畜牧、卫生、工商、质监、商务、检验检疫等行业监管职能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收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卫生组

  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致病原因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4)案件查办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5)专家咨询组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6)综合组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7)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现场食安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组,由事故发生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食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

  (8)信息发布组

  在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食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专家库由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贮藏、检验检疫以及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公共卫生管理、法律、药学、环保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食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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