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指导协调流通企业做好粮、油、肉、蛋、菜、糖、酒、调味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加工、调运和储备,尽最大努力确保节日市场货源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定。
二是要根据节日市场需要和季节时令特点,大力组织节日适销商品,安排好生产加工和储备,合理调配商品货源,适当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三是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节日供应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建立和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指导、协调生猪屠宰企业和重点流通企业努力增加猪肉、鲜蛋、蔬菜、食用油等副食品的储备和供应量,确保我市两节期间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四是要随时跟踪监测节日市场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强与生产流通企业和生猪养殖企业的联系,掌握企业库存及购销情况。如果发生某类商品价格暴涨、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事件,要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予以处理,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
三、关注特困群体,做好补贴供应
为安排特困群体的补贴供应,2008年春节期间,我市将继续对市直及三个城市区特困职工、城市特困低保户和灾民特困户以及特困劳模实行补贴供应政策,并对健在的老红军进行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的节日生活。市直及三个区的特困职工1836人,城市特困低保户和灾民特困户3000人,特困劳模150人,共计4986人。其中市直1835人;海港区1987人;山海关区883人;北戴河区281人。供应标准:每人优惠供应大米、特一粉各5公斤,每公斤各低于市场价1.50元;猪肉(回民供应牛羊肉)3公斤,每公斤低于市场价3.50元;鸡蛋5公斤,每公斤低于市场价2.50元。三位老红军免费供应大米50公斤,特一粉50公斤,猪肉5公斤,花生油5公斤,天然营养蛋7.5公斤。供应时间: 2008年1月15日至2008年2月15日。今年补贴商品供应选择较大超市为供应点,城市区特困群众凭票到指定网点购买,所需价差补贴由市财政部门据实拨付,市商务局具体办理。
四、严把商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生猪屠宰、食品加工、采购、运输、储存、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规范食品进货渠道,配合工商部门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追溯、质量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