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金筹措及管理
按照财政、企业及烟农共同筹集的原则,以烟草部门投资建设为主。每年实施60万亩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总投资5.82亿元,其中烟草部门投入4.2亿元,地方财政及相关部门匹配0.42亿元,烟农投工投劳折资1.2亿元。烟草部门投入资金国家局补贴部分,按国烟财〔2005〕768号文件执行;市烟草部门投入资金在所得税前作为生产投入列支,资金管理按《遵义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市级匹配1800万元,其中,财政切块600万元,市农办扶贫资金投入750万元,市水利“三小”工程资金投入450万元。县(市)财政按烟叶特产税10%匹配,共计1400万元。部门匹配资金管理实行渠道不变,用途不变,捆绑投入,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
为加快建设进度,在与烟农签订建设合同或项目审批同意,水池、水窖和沟渠开挖等土建部分完工经验收后,由烟草部门先期拨付20%的启动资金。整个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结清补贴资金。并由烟草部门承担6个月的贴息(按信用联社的年利率)。
四、项目实施要求和补助标准
(一)认真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基本烟地保护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基本烟地规划建设与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5〕196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以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为集中区域的基本烟地保护区,并制定相应政策予以保护,实行烟地轮作。
基本烟地规划是加强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各产烟县(市)要按照“科学、严谨、务实”的原则,由烟草部门牵头,农办、水利、农业区划、气象部门配合,认真作好建设规划,提高规划质量。在规划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我市气候、土壤特点,以“小水窖”、“小水池”为主,配套“蓄、引、提”工程。烟水配套工程规划要与“工程性缺水”规划结合起来,纳入当地建设规划,由水利部门具体负责勘测设计。
(二)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到修建一处、成功一处、见效一处。在项目管理上要责任到人,定村、定点、定户,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材料物资以县为单位招标采购,严禁乘机抬高水泥、沙石等材料价格,严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为确保工程材料物资的有效供应和工程的顺利建设,国土部门要从用地、采石等方面,公安部门要从炸材供应方面,物价部门要从原材料物价管理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一经发现工程质量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水利和烟草部门要组成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管,并建立健全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