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八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新疆德汇国际广场“1·2”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促进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意识的增强,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春节和全国“两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领导机构
(一)自治区成立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杨 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宋爱荣(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朱海仑(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柳耀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成 员:王永明(自治区主席助理、经贸委主任)
祝 谦(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有林(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局长)
井植朴(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建新(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吐尔逊·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穆扎帕尔·米吉提(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安思国(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
自治区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具体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副局长吴新光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