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督促整改、迎接检查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月至3月)。召开市城管委全会、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创卫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分别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安排会及全民动员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宣传栏和市民学校,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3月上旬,邀请全国爱卫会专家和桂林市爱卫会专家到遵考察调研,指导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3月至5月)。各创建工作组及创建责任单位根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及时查漏补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完成中心城区小街小巷治理改造工程,全面启动市政环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006年3月下旬,邀请全国爱卫办专家莅遵讲解创建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006年5月,邀请省爱卫办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向全国爱卫会提交申报资料。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阶段(2006年5月至9月)。各创建工作组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06年9月至10月)。根据迎检工作方案,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遵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另文通知),领导小组下设10个创建工作组,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为进一步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长)与各创建工作组组长、两区一县政府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创建工作组组长与市直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市直相关单位与区直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两区一县政府领导与区直相关单位和辖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目标责任网络体系。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常务副市长叶韬,副市长江才文,副市长何萍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指挥和申报、迎检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祖彬负责申报、迎检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城管办常务副主任、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子钧负责创建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