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必须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加快建立健全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依法办事,在畅通农民群众反映意见渠道的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做工作,多渠道调处、多手段并用,认真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土地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强化乡镇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机制,加大对农村征占地矛盾和纠纷的调处力度,规范听证活动。四是进一步完善解决土地问题的部门协作机制。要加强各级农业部门与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民政、农办、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齐心协力把农村土地突出问题解决好,把农民土地权益落实好、维护好。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农业部门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都要尽职尽责,通力协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情况的通报
(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2007〕14号)精神,推进我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省于10月底至11月10日开展了全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导工作。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工作基本情况
督导组由省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三个组,组长分别由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信访局领导担任。三个督导组分别到9个设区市,采取听取汇报、明查暗访、查阅文件、入户访谈、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选择了18个县(市、区)、36个乡镇进行督导,实地走访了180个农户。督导组分别与各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反馈督导情况,并交办重点信访件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