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榜山镇等30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7〕447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审批龙海市等8个县(市、区)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漳政〔2007〕11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龙海市榜山镇等30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
一、龙海市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榜山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莲池水库和三门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莲池水库和三门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白水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赤兰溪水库和郊边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赤兰溪水库和郊边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隆教乡前线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前线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前线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芗城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天宝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天宝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岸防洪堤(含防洪堤)以内陆域。
(二)浦南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浦南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100米范围陆域。
三、漳浦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赤湖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赤湖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赤湖溪桥闸至上游下黄桥断面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赤湖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赤湖溪桥闸上游水域及其两侧外延100米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和镇辖区以外范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