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推进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27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全力推进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全力推进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的意见
为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面完成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加快市区工业布局调整,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关键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我市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空间布局合理优化和城市功能增强完善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城市现代化品质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业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太湖流域整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的工作要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全力推进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为我市实施“6699行动”、确保太湖水污染治理取得根本性成效和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对于市区“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功能布局、影响城市道路及景观建设”和“严重污染内河水环境和城区大气环境且难以治理”的两类工业企业及快速内环5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按照既定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全力推进搬迁调整,确保在2008年底前完成中心商务区生产性工业企业的搬迁调整,在2010年底前按计划全面完成调整范围内相关生产性企业的搬迁调整,实现全市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政策激励,严格执法推动
(三)在计划调整期限内,通过落实企业搬迁各项鼓励政策,促进企业尽快搬迁;对按计划搬迁企业根据《无锡市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锡调整办发〔2006〕11号、锡财企〔2006〕61号)、《关于加快推进无锡市区工业布局调整的导向政策意见》(锡经贸发〔2006〕59号)等文件的规定,切实落实奖励资金和建设规费减免、土地使用权益补偿等优惠政策,优先解决搬迁建设用地,优先落实用水、用气、用电指标和排污指标。对新址项目建设,给予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