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7〕2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
(2007年12月12日)
为吸取莆田“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全面加强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演练力度,全面加强冬季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年底之前,由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第三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销案;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不断推进,单位从业人员“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各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的冬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