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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十万亩风景林建设工程2006年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十万亩风景林建设工程2006年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45号)


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中心城区十万亩风景林建设工程2006年续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遵义市中心城区十万亩风景林建设工程
2006年续建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中心城区10万亩风景林建设工程,是全面提高中心城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在绿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城市绿化目标的现实需要,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2004年、2005年已实施中心城区十万亩风景林建设一、二期工程,共营造风景林10428.78亩,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目及范围的坡耕地及城郊部分坡耕地已基本绿化并初步显现景观效果。2006年,按照《遵义市中心城区十万亩风景林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三期工程建设,重点对中心城区风景林进行补植、改造和加强对贵遵、遵崇高速公路两旁的造林绿化。为确保2006年风景林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实施范围和布局

  工程实施范围:红花岗区南关镇、忠庄镇、风景林区管理站、长征镇(动物园规划区);汇川区董公寺镇、高坪镇;遵义县龙坑镇、南北镇、三合镇、乌江镇。总规模3077亩, 其中:坡耕地造林1157亩,荒山造林995亩,退耕地改造644亩,林间空地补植78亩,防火线203亩。

  工程布局: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目及范围的坡耕地、动物园规划区范围、遵崇高速公路和贵遵高等级公路(核桃菁村至高坪镇高坪社区)两侧的坡耕地、荒山,现有风景林(凤凰山、红花岗、府后山、大小龙山)的林窗及防火线补植。

  二、 2006 年建设任务分解

  2006年重点建设区总面积3077亩,全部用大苗进行景观营造和改造,涉及到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高坪镇:共84亩,其中:高坪社区37亩、永胜村21亩、新黔村26亩。

  (二)董公寺镇:共209亩,其中:建国村75亩,和平村12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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