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4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根据《遵义市200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遵府办发〔2005〕87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先进县、区(市)
一等奖:红花岗区
二等奖:凤冈县、仁怀市、余庆县
三等奖:遵义县、赤水市、正安县、桐梓县、道真县
二、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