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4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人民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遵义市人民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
2006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市人民政府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拟出台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8件)
(一)《遵义市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由市计生局起草,草案已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拟于第二季度完成。
(二)《遵义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由市审计局起草,草案已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拟于第二季度完成。
(三)《遵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起草,草案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于第二季度完成。
(四)《遵义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起草,草案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于第三季度完成。
(五)《遵义市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由知识产权局起草,草案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于第三季度完成。
(六)《遵义市物业管理办法》,由市房管局起草,草案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于第三季度完成。
(七)《遵义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由市卫生局起草,草案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于第三季度完成。
(八)《遵义市水能资源开发管理办法》,由市水利局起草,草案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于第四季度完成。
(九)《遵义市犬类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起草,草案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于第四季度完成。
二、拟由市人民政府转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