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保护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我省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许多区域不适合大规模地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甚至不适宜高强度的农牧业开发。目前部分区域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而过度开发,已经带来耕地林地湿地等绿色空间锐减,地下水严重超采,污染物排放超出环境容量,水土流失加剧等问题。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水土资源、生态环境及气候等自然条件,明确哪些区域必须以保护自然生态或农牧业为主,限制和禁止开发,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的重要措施。我省各地区发展经济的自然条件和发展基础差异较大,不同区域发展的内容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不同,单纯按行政区域来制定政策、安排投资,难以及时解决不同区域面临的急迫问题。对发展条件、发展基础和发展内容不同的地区,用同一标准评价工作绩效,有失公正,也难以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划小和细分实施区域政策的空间单元,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明确不同的发展要求,配套实行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增强区域调控的有效性。
二、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人口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粮食生产规划、交通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在空间开发和布局的基本依据。同时,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以上述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为支撑,并在政策、法规和实施管理等方面做好衔接工作。
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在坚持实施“关中率先发展、陕北跨越发展、陕南突破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省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口与经济在国土空间合理、均衡分布,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人民都享有大体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坚持集约开发,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提高土地、水、气候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尊重自然,开发必须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城乡统筹,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也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