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久利 贵州煤监局遵义煤监分局局长
周庆祥 市经贸委常务副主任
梁明惠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兴忠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良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正友 市交通局副局长
蒋明强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唐建勇 市质监局副局长
向守都 市林业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吴黄汉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张 艺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刘兴忠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锦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抓好安全生产示范村、安全文明社区、平安乡(村)道的创建活动,落实责任,加大事故预防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开展对口帮扶指导,及时指导乡(镇)和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有重点地帮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四、时间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2006年4月30前完成《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指南》及实施方案拟定,建立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作好宣传动员及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试点示范。2006年7月30日前抓好试点乡(镇)工作的开展。
第三阶段:评比验收。2006年12月进行检查验收,对合符标准要求的给予表彰。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2007年2月,按照实施方案和《示范指南》及试点乡(镇)标准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是我市抓基层,打基础,实施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安全意识。各地要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要运用乡规民约等形式,明确广大干部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做到不安全的事不做,不安全的车船不乘,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作不做,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