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继续扩大规模养牛小区建设,计划新建存栏肉牛100头以上养牛小区15-20个。
以上计划新建扩建的家禽、鱼、牛、羊等其它替代品种生产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养殖户)自筹或招商引资解决。为鼓励项目建设,尽快形成规模经营,市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向国家、自治区进行项目申报,争取给予支持。同时市政府在财政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和大力扶持。
--工作时间:2007年年底落实建设项目。
--工作部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八)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主要工作: 由市财政局、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研究出台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提供贷款,财政给予贴息的相关政策,以解决种养业"贷款难"问题。
--工作时间:2007年年底。
--工作部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
(九)建立冻肉和生猪活体储备制度
--主要工作:
1.建立冻肉储备制度,先期启动500吨,费用由市财政局核拨。
2.建立生猪活体储备。选择20个万头规模猪场,作为南宁市首批生猪活体储备生产基地,签订生猪养殖和供应协议书。南宁市生猪活体储备场由市财政按生猪存栏每万头补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5万元,从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2007〕17号所确定的扶持生猪养殖200万元资金中安排经费100万元,用于鼓励规模猪场扩大商品肉猪生产,饲养生猪30万头,建立生猪活体储备2万头,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特供基地,并在南宁市生猪供应出现严重波动,启动《南宁市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保证供应南宁市市场。
--工作时间:2007年9月底。
--工作部门:市商务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和产品源头治理,确保蔬菜安全保障
--主要工作:
1.加大无公害蔬菜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由市财政安排计划投资300万元,在良庆区、江南区、兴宁区等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4000亩,重点保障下半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及重大节日市区蔬菜市场供应。
2.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和管理,重点查处违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和使用。
3.继续健全和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蔬菜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开展产地和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确保上市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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