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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菜篮子”生产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5.定点屠宰厂(场)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和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财政核实后予以适当补贴。

  --工作时间:2007年年底。

  --工作部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建立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的奖励政策

  --主要工作:根据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给予适当奖励的政策,鼓励地方发展规模化生猪生产。由市财政局和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与市属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申报工作,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研究出台我市相应奖励政策。

  --工作时间:按照自治区工作时间要求进行。

  --工作部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大力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

  --主要工作:鼓励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

  1.根据国家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支持的政策,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我市需要配套的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计划安排。

  2.扶持发展养殖小区建设。从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2007〕17号所确定的扶持生猪养殖200万元计划中安排5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新建规模养殖小区,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助:对新建1000头规模猪场给予1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新建规模小区500头栏位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支持农村搞人畜分离和新村改造,对新建规模养殖小区200头栏位以上的给予3万元补助。

  --工作时间:2007年9月底落实建设项目。

  --工作部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进一步扩大家禽、鱼、牛、羊等其它替代品种的生产

  --主要工作:

  1.继续以"公司+农户"建养殖小区成功的模式发展一批鸡鸭养殖户,下半年计划新增鸡鸭养殖户1000户,每户年出栏家禽一万羽,年可新增出栏家禽1000万羽。

  2.抓好养羊小区项目实施,新增养羊户1000户,项目建成年新增出栏羊50000只。该项目已列入今年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和南宁市农业产业化项目并获资金支持。

  3.加大力度加快发展增加罗非鱼产业化建设,新增5000个江河网箱养殖。其中计划在上林县郊新增1500-2000个网箱养殖量,在马山新增1000个。每箱养鱼1000公斤,年可增加鲜鱼5000吨。同时大力推广2000万尾生长快速、品质优良的全雄罗非鱼的养殖,新增产量2000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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