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办事机构
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流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的两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以及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771-5539819。
四、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商务局负责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项目申报和实施建设,研究制定有关鼓励"菜篮子"发展政策,抓好"菜篮子"生产和市场调控。负责对副食品市场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及时掌握猪肉等主要副食品的购、销、存情况,根据市场供应状况,组织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猪肉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和供应量的监控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市场调控方案。同时负责组织协调打击、取缔私宰窝点以及销售私宰肉、病害肉的违法活动,负责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组织家畜定点屠宰厂向市场供应边猪,保证市场供应;组织各大商场、超市做好相关猪肉等主要副食品投放市场的工作,确保猪肉等副食品的正常供应。
(二)市农业局负责做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工作,加大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确保上市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三)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做好生猪等动物疫情的监控及发展生猪生产工作。做好生猪等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动物重大疫情;密切关注和及时了解南宁市周边地市、广西区内以及周边省份的疫情动态,密切监控本市疫情发展情况,掌握本市生猪等畜禽存栏量、出栏量及流向,加强生猪生产信息的分析和预警;积极发展生猪生产,并重点支持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养殖户加大饲养量,促进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
(四)市物价局负责市场猪肉的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检测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严肃查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五)市财政局做好促进我市"菜篮子"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资金筹集方案,及时调控突发情况下的猪肉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供求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规范副食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经销私宰、病死猪肉、注水肉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确保上市副食品质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