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评比表彰。
1.市活动办组织人员对 "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抽查和考核,并不定期下发活动简报。
2.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情况和事故控制工作情况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活动结束后,由市活动办将各县区、各部门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期间事故控制工作情况进行全市排名通报。
八、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把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作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从根本上好转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推动活动的全面开展。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际,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要将此项活动与日常性的工作相结合、与2007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本单位的特点相结合,活动的开展不能搞形式主义,要真抓实干,要根据活动要求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要区分不同的重点和难点,把有关措施落实到具体行动和工作中,从基层、基础工作做起,认真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差距,突出事故防范这个工作重点,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目标的实现,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要以活动为契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要通过"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及时反馈活动进展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情况和信息的掌握,要注重收集整理活动的情况,加强报告制度,及时沟通活动信息,上报活动的日常动态、重大活动及典型经验,要通过总结、宣传典型来引导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于2007年8月31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活动方案报市活动办,并于2007年12月16前将活动总结报市活动办汇总。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