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设南宁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7〕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2007〕187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2007〕172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增设南宁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脱钩办主要职责
南宁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脱钩办"),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在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指导全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综合考核评议。
二、市脱钩办增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第一工作组设在市民政局,组长由局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
1.对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以及在县(区)登记注册的所有社团组织进行分类,列出其中的行业协会目录表。
2.按照行业协会去行政化的要求,提出行业协会与行政职能部门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等脱钩工作意见。
3.配合市脱钩办尽快完成市本级行业协会的脱钩工作,指导各县(区)民政局做好行业协会脱钩相关工作。
(二)第二工作组设在市编办,组长由编办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
1.对在市编办登记的以及在县(区)登记注册的所有市直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列出其中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目录表。
2.对属于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性质的事业单位,要与业务主管部门脱钩,并引导其加快改革改制步伐,逐步过渡为市场化的中介组织。
3.配合市脱钩办尽快完成市本级中介组织的脱钩工作,指导各县(区)编办做好中介组织脱钩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