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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办好我市政风行风热线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立南宁市政风行风热线组织协调工作小组,负责节目的组织协调和策划。

  组 长:秦敬德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黄伟京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秋娣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艳珍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纠风办主任

      韦秉中  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汪 玲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副主任

      蒙文虎  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欧建军  南宁广播电台台长

      李 跃  南宁电视台台长

  节目运作小组:由市纠风办、南宁广播电台和南宁电视台派员组成。节目组需外聘电台专职记者2名、编辑1名、导播1名,外聘电视台专职记者2名。

  五、工作要求

  (一)参与直播的上线单位原则上由该单位的主要领导(可连同城区该系统领导、二层机构领导、本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参与直播,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派副职领导参加。

  (二)各参与直播单位要认真做好上线的准备,根据群众关注的涉及本单位本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节目方案,不得缺席。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参与直播单位必须按务实、高效、依法办事的原则处理,对在节目中未能当场作出解答的问题,一般问题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纠风办和电台节目组作出反馈,以便在周六反馈版中向群众答复,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四)各参与直播单位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直播,虚心听取和接受群众意见,语言要文明;解决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到位;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行业,需要协调解决,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对无故缺席节目、敷衍应付、解决问题不力或有其他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市纠风办、南宁广播电台将不定期召开上线单位节目联络员会议,部署上线的具体事宜,请各单位确定一名"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通讯地址于2007年9月20日前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联系电话:2811837,联系人:刘梅菊、韦家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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