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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转发《邯郸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7)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促进法制化管理。各级各类机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把法律作为机关、单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尤其是公园、车站、医院、商场、宾馆、影(剧)院、文化宫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条件的机关和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28)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价格检查,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欺诈行为。加强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打击售假、售劣行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打击欺行霸市,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增强消费者权利观念,督促、引导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合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经营者诚信度评估和公示制度。

  (29)组织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采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六、工作步骤与安排

  (30)“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各级、各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并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全市各级要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及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学习掌握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任务和要求;按照省要求层层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发放教材。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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