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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盛世和韵、魅力南宁”2007南湖灯展活动的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盛世和韵、魅力南宁”2007南湖灯展活动的通告
(南府字〔2007〕10号)


  为了欢庆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2007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隆重举行,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增加节日喜庆气氛,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盛世和韵 魅力南宁"2007南湖灯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灯展时间:2007年9月23日至2007年11月5日。

  二、灯展地点:南湖公园(南湖大桥两侧、下湖湖面、环湖路、名树博览园)和滨湖广场。

  三、为了共庆佳节、共享和谐,这次灯展实行免费开放。

  四、前往观灯的观众要爱护现场的灯展设施、花草树木及其他公共设施,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推搡拥挤,不得影响和妨碍他人活动,不得触碰花灯及电线等带电设施,做到文明观灯、有序观灯、安全观灯。

  五、灯展的许多布展区域在湖面及湖边,南湖水深危险。观众不得在南湖大桥、南湖九拱桥桥面停留观灯,也不要太靠近湖边观灯。

  六、未成年人前往灯展现场要有成年人监护,避免走散、丢失和踩踏、掉湖落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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