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两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的通告
(南府字〔2007〕12号)
为做好2007年"两会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两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实施爆破作业范围
市区各建筑施工及拆迁单位、市区及与市区相邻县所有矿山、采石场等有可能实施爆破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市所有旅游景点、景区周边地区。
二、禁止实施爆破作业时间
2007年10月20日-2007年11月1日。
三、"两会一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暂停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审批手续,并对实施范围内各爆破物品使用单位储存的爆破品实施封存。
四、各级公安、安监、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做好爆破工程暂停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