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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启动应急预案后,市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立即组织监测企业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猪肉供应的监测信息并实行日报告制度,随时掌握生猪存栏、出栏量,活猪购进、屠宰量及猪肉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动情况等市场供应动态,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市场供应数据材料。市场监控协调办公室要及时分析、综合评价,并汇总抄报市政府、市场监控协调小组和自治区商务厅,抄送市各有关部门。

  4.3 指挥和协调

  猪肉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原则,建立事发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商务主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4.4 新闻发布

  4.4.1  新闻发布的管理

  猪肉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场监控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  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民心、遵守纪律的原则。

5 应急控制措施

  5.1 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猪肉市场供求状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2 建立猪肉市场供应链

  (1)由市商务局牵头做好生猪活体储备和冻肉储备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负责安排市内屠宰厂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并组织各屠宰厂专业活猪批发供应商组织货源,做好生猪采购工作,增加市场投放,切实做到不断档、不脱销,保障市场供应。

  (2)由市场监控协调办公室确定一批肉类供应批发商名单,建立重点批发商联系制度,加强与批发商的联系,掌握重要猪肉供应渠道和供求状况,协调各批发商加大对市场猪肉的投入量,积极从区外和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县、区紧急调运猪肉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5.3 储备及动用储备

  (1)由市商务局与企业签订冻猪肉储备和供应协议,建立冻猪肉储备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市场需求量,安排冻猪肉投放市场,并根据事态发展调整冻猪肉储备量(情况严重的,储备冻猪肉量1000吨)。储备费用由市财政从肉品应急调控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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