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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2.1.1  南宁市猪肉市场监控协调小组

  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南宁市猪肉市场监控协调小组(以下称"市场监控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流通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流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的两名副秘书长担任,组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层层建立应急供应组织领导机构,并根据各自职能和管理范围,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组织实施。

  2.1.2  办事机构

  市场监控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市场监控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流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的两名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771-5539819。

  2.2 职责与分工

  2.2.1  市场监控协调小组职责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猪肉市场应急供应工作,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猪肉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3)决定猪肉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2.2  市场监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市场监控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猪肉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市场调控。负责对猪肉市场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及时掌握猪肉的购、销、存情况,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场供应状况,组织市场监控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生猪疫情、猪肉价格和供应量的监控报告,形成生猪疫情、猪肉价格和供应量的监控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和市场调控方案。应急供应预案启动后,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协调打击、取缔私宰窝点以及销售私宰肉、病害肉的违法活动,负责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组织家畜定点屠宰厂向市场供应边猪,保证市场供应;组织各大商场、超市做好相关猪肉投放市场的工作,确保猪肉的正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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