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城建重点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7〕2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城建重点工程协调小组,负责对我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进行全面协调、解决,确保完成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成员:
组 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阮兆丰 市国土局局长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瞿赐麟 市城建重点办主任
杨 敏 市发改委副主任
梁 鸿 市建委副主任
刘志烈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二、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召开城建重点工程(包括为民办实事工程、经济适用房工程)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