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信访事项办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能。要把群众反映相对集中、各类矛盾比较突出的涉法信访、土地征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等作为监督的重点,把信访受理、信访办理作为监督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信访工作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追究,提高办理质量,取信于民。
(六)加强为民办实事方面的效能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实事实办的原则,把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围绕办实事的科学民主决策、办理的进度和质量、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开展效能建设。在办理实事过程中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督查考评机制等,把关系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主要措施和载体
(一)强化效能意识。各级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领导讲话、有关文件和规定,不断强化效能意识,自觉规范公务行为,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狠抓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开展“互查互学”、“联查联纠”活动促落实。开展“互查互学”活动,组织市直单位效能监察人员检查县(市、区),组织县(市、区)效能监察人员检查市直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县(市、区)要着重看效能建设安排部署,推进措施,文件资料规范性建设等情况,实现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传播经验,共同提高。
开展“联查联纠”活动,组织市直单位效能监察人员到市直单位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县(市、区)效能监察人员检查县(市、区)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边检查边处理,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同时在全市推行“效能告诫谈话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后,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谈话,责令其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抓好本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三)加强效能投诉中心建设、用好应急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在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监督,确保有序、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转同时。要继续发挥好各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投诉中心的管理,健全投诉网络体系,完善投诉工作机制。要继续运用好应急预案,使用好机关效能建设群众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投诉件的查办、督办和联办力度,做到有诉必受理,受理必查,查必有果。实行处理投诉“挂账”制度,提高投诉办结率。
(四)推行电子政务。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建设技术支撑平台。逐步实现办公无纸化,文件传阅、请示汇报、信息传递、通知发布、视频会议等均在网上;在行政许可方面推行网上受理、申报、审批、咨询、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