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社会事业,培育新型农民。一是搞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完成农村中小学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率先在示范村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积极培养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通过市、县培训机构,依托引导性培训、技能性培训、创业培训、农村科技培训等平台,抓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搞好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每年对示范村“两委”主要成员培训一次,以提高依法施政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二是加快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全市新农村示范村卫生室改造要达到"153"目标,即有一名初级职称的医师,卫生室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卫生室实现"三室"分离要求,并率先建立起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三是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其它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养老保险制度。四是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事业。每个示范村都要实现"五个一":即拥有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文化活动室、一套宣传广播器材、一个宣传文化栏、一个体育健身场所。构建起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位的精神文化需求。
4、加强农村“双基”建设,建设和谐农村。一是切实加强示范村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深化完善“一制三化”制度,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增强示范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以在农村开展的“素质工程”为载体,着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抓好“三培双带”工程(把致富能手培育成党员,把党员培育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中的党员培育成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为示范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在示范村实行党支部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今年通过换届实行党政一人兼的村要力争占到示范村总数的50%。村务公开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保障措施
实施百村示范工程,重点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关键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村“两委”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最大的村务,用全部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农工委牵头,结合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工作的总体谋划、统一协调和督导落实。各成员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项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联创共建的工作态势。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工作的推进。
2、规划先行,科学发展。各县(市、区)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制定“百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和建设总体规划。“百村示范工程”试点村要按照“长远性、科学性、实用性相结合”和“生态、文化、特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做到布局合理,凸显特色。各试点村要做到“三个一”,即每村有一张平面规划图、一个实施方案、一支专门工作队伍。制定规划要体现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明确远景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使规划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3、政策引导,增加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用足、用活、用好中央及省各项惠农政策。各级财政要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县级按照大县不低于300万元,小县不低于200万元的要求,加大对示范村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涉农部门的专项资金要打捆使用,向新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投资投劳建设自己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