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百村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邯郸市委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06年4月18日
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是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新农村建设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基本载体,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根本途径,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打造河北南厢经济增长极,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我市“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我市是农业大市,“三农”问题仍是全市经济社会基础最薄弱、发展任务最艰巨的领域,因此要切实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就必须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我市的农村经济、社会事业、文化教育、精神文明、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三农”工作的全局和主动权。
3、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市具有良好的实践基础。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目标,实施“畜牧、加工和绿色”三大突破,积极推进农村“三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三集中”(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项目向园区集中)"四加工"(抓好粮食、肉蛋奶、蔬菜、干鲜果品深加工),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增长方式得到有效转变,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农村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在全市开展的农村现代化试点建设、特色经济专业村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创建,为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揽“三农”工作全局,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为支撑,以大产业、大基地、大项目、大园区建设、文明生态村创建、农村“双基”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重点,协调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我市农村基本建成经济繁荣、农民富裕、环境优美、政治民主、社会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