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搞好舆论引导
要结合专项行动,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
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乡村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配合,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媒体揭露和社会举报的问题。动员社会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督。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整改情况等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
各县、区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行政管理能力。要搞好扶贫开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此次专项行动要与煤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与整顿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结合起来,与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堵住源头。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切实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各县都要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并配备必要的执法办案车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卫生、教育等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1.南宁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查情况表
3.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效果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南宁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董秀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王国丰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罗和生 市经委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苏其富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志勇 市监察局副局长
沙文胜 市民政局副局长
任叙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韦静源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郭远福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 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庄丽珠 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成 员:覃新湖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
钟少林 市经委能源工业安全科科长
王国文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李跃军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黄 伟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