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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10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遵义市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二00六年七月十四日

  遵义市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006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按照国家语委、省教育厅工作部署,遵义市是今年全国推普周宣传活动的重点城市。届时,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省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将在我市联合举办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国家、省、各市(地、州)有关部门领导也将出席本次活动。为搞好本届推普周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普周活动主题

  “普通话--五十年推广,新世纪普及”。配合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5周年开展宣传纪念活动。

  二、推普周活动时间

  9月11日至17日,共七天。国家、省、各市(地、州)领导前来我市参加宣传周活动时间为3天,9月12日全天报到,9月13、14日开展活动。

  三、推普周宣传活动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工作方针,不断建立和完善以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学校为基础,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格局。

  遵义市第九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要与长征胜利七十周年纪念活动相结合,与红色旅游系列推介活动相结合,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结合,树立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领域,推出宣传亮点,保证推普周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使推普周活动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增强时尚感、互动性和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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