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10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形成“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动”的工作格局。根据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市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市经贸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卫生局、规划局、公路局、农机局、交警支队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支队,交警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

  二、工作任务

  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报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交流交通事故特点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部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研究加强交通安全措施,督促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会务组织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会务,制发联席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章。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市)政府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附件: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

  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