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9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按照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表>的通知》(遵府办发〔2006〕7号)要求,现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办法》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保质保量完成2006年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承担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市发〔2005〕10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表>的通知》(遵办发〔2006〕7号)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治理和纠正研讨会、论坛和办节过多问题工作情况;
2、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3、市及各县、区、市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情况;
4、贯彻
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工作情况;
6、推进政务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情况。
二、考核方法
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跟踪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年终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对考核对象工作开展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监督机关,按照任务分解及量化分值表(见附表),10分制量化评分,后由牵头单位将评分结果于12月11日前报送市纪委廉政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