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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南宁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教育和疏导受骗群众。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

  2.传销问题突出的地方,各级政府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层层动员,教育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传销的"经济邪教"本质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极大危害,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查禁传销行为。

  3.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强化对直销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的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同时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揭露各种传销活动的特点、手段和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了解直销和传销的特点,辨别合法的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提高广大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

  4.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针对其他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牵头和配合工作,结合行业和我市特点, 作出部署,抓出实效,确保其他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1.整顿农村市场。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电器以及日常用品的假劣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落实,针对当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监管薄弱的问题,合理调配执法力量,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日常监管,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和向农村售卖假冒伪劣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工作。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和卷烟等产品的违法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反弹势头。

  4.加强对重点行业监管和整治。继续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农机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十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中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全面下降,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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