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07年6月,南宁市冷冻饮品专项抽样监测通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八)2007年7月,召开2007年上半年南宁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市统计局负责。
(九)2007年7月,南宁市第二季度食品抽样监测通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十)2007年7月,第十七届中国厨师节暨2007南宁·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新闻通报,由市商务局负责。
(十一)2007年7月,"2007爱心改变命运-我要上大学"大型主题公益活动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
(十二)2007年8月,南宁市月饼专项抽样监测通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十三)2007年,召开第九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和南宁市服务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筹备工作新闻发布会,由市大型活动办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十四)2007年,召开南宁市外商企业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由市招商局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十五)2007年9月,召开第三季度南宁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市统计局负责。
(十六)2007年9月,南宁市米粉、熟肉烧卤制品、肉丸类食品专项抽样监测通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十七)2007年10月,南宁市第三季度食品抽样监测通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十八)2007年11月,豆腐、腐竹专项抽样监测通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十九)2007年12月,公布南宁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由市统计局负责。
(二十)2007年12月,第四季度食品抽样监测通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新闻发布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强,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要根据上述日程安排,积极主动地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定每次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南宁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计划做好新闻发布的材料准备工作。新闻发布材料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书面回复申报部门。
(三)市人民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地点相对固定为:南宁市政府1号楼二楼会议室,必要时可在南宁电视台200平方米演播厅进行发布。新闻发布会会场布置由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参照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做法,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会标固定为"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或"……记者通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