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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方法途径

  (一)加强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是党员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主要渠道,是党组织进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途径。各级党组织务必要从本地、本系统党员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活化形式,保证时间和覆盖面,切实提高党员素质。

  1、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和规划。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培训纳入制度化轨道,制定好中长期学习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明确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具体要求和检查评估等内容。建立起考核、评比、奖惩等学习激励机制。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学习培训的需求意见的基础上,提高针对性,突出实用性。各级党组织制定的党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2、活化学习形式。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一二九师、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资源,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

  3、保证学习时间。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每月确定一天为集中学习日,其中党政机关每周要确定一天为集中学习日。每年参加集中教育的时间,机关党员累计不少于30天,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员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

  4、确保教育覆盖面。适应就业方式多元化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要继续发挥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建立的流动党员管理站的作用,通过编入流入地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派专人联系、邮寄学习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把流动党员纳入到经常性教育活动中。对年老体弱的党员和个别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参加教育活动的党员,应采取送学上门、结对帮学等形式,落实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还要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手段,扩大教育覆盖面。

  (二)抓好主题实践活动

  主题实践活动是党员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和能力的有效载体。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为党员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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