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下大力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按照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要求,构建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市县两级综合性人才市场建设,改善硬件条件,完善现代信息手段,使其成为聚集和配置人才资源的主阵地。逐步实施“一村一区(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14、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形成企事业(不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每年定期协商机制。2007年底,全市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达到70%以上。推广协调劳动关系个案协商机制,帮助企事业、职工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的预测、预报、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与办法,落实劳动争议三方仲裁原则,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全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遵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以及不合理收费等,妥善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社会保障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搞好农民工进城务工的跟踪服务,强化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改善农民工在务工地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
(四)社会保障工程
15、健全、完善农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改善弱势群体生活条件。全面启动农村低保,逐步扩大救助面,适度提高救助标准,对孤老、重病、重残、单亲等特困家庭给予重点倾斜照顾,实行分类施保,重点救助。2007年后,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额不低于25元。“十一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要逐年缩小,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制度,并逐步把更多的民营企业职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16、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就医难、看病贵”问题。对贫困群体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大病住院的贫困人员,按贫困程度由政府补贴解决部分医疗费。2007年,全部完成214个乡镇卫生院、85%的村卫生室建设和改造任务。2007年,大名县、魏县、永年县、磁县、邯郸县、涉县、广平县和邱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启动鸡泽、肥乡、成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标准的全市15个县(市)全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业人口达到673.59万人。2007年,参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办法,研究建立城镇新型合作医疗制度。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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