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强服务机构建设,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正常生活。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做好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和灾民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低保标准,逐步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它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今年开始,在全市134个“百村示范工程”村率先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试点工作。要落实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加强农村福利事业建设,关注残疾人生产生活。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农村扶贫济困,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12、加快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建设工作。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扩大试点成果。从今年开始,在中央财政将补贴标准每人每年由10元提高到20元,省财政相应提高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使各级财政补贴资金之和达到每人每年40元,并力争使试点县的受益面达到80%以上,确保2008年在全市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建设,确保今年完成80个乡镇卫生院、1000个村卫生所(室)的改造任务,使其全部达到国家和省确定的相应配置标准。同时,安排城市(含县城)52个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214个乡镇卫生院。
13、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由易到难、突出重点、适当超前、注重实效的原则,力争用三年半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以城区中心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的新型农村营销网络。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对承办企业按照市规划要求建设的配送中心、物流设施和信息服务设施,在办证、用地、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优惠和扶持。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设多种形式的村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
14、加大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继续实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传播先进思想,普及科学知识,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体活动,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强对农村传统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的整理和保护,培育发展一批“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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