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2006年10月25日)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提出我市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意见。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1、进一步稳定、完善和强化扶持政策。增加对农民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同时,安排预算内资金,建立稳定的优质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机制。
2、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县都要抓一批突破性、标志性大项目。对带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项目和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强银企对接,扩大招商引资,切实解决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加快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增强产业辐射带动力。
3、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扶持优质粮棉基地建设。加快奶业的发展,对符合奶业发展专项补贴资金条件的项目,要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集中扶持一批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我市农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4、加大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政策支持力度。对新建的小型水源工程及相关排灌设施的配套予以适当的支持和补贴。
5、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支持发展农村流通专业合作组织,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努力改善农产品物流环境,促进农产品运销。要安排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和销售网络及品牌建设。
6、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健全和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建立和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建立科技进村服务站。加快培育科技推广重点示范户,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抓好先进适用技术组装配套,促进良种良法良机推广普及,力争三年内基本实现“一县一业一园”,逐步达到“一村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