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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畜牧与饲料科

  研究拟订畜牧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年度经济指标,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饲料工业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布局调整;负责指导畜禽品种改良及优良畜禽品种的保种繁育工作;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畜禽的营养标准,审核饲料配方并监督实施;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国家、自治区下达的饲料开发项目的立项、实施工作。

  (七)防疫检疫监督科

  负责拟订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南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的管理、监测、调查和预报预警;负责管理和指导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诊断、动物产品致病性微生物检测工作;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和认证;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标识与追溯、移动控制、检疫检验出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监督、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督查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局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兽医医政药政科

  负责拟订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兽药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管理以及行为规范、道德建设;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负责各类兽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动物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指导兽医、兽药行业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4名。

  核定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在畜牧与饲料科加挂"南宁市饲料工业办公室",承办市人民政府管理饲料工业的职能。

  (二)在防疫检疫监督科加挂"南宁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承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有关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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