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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高 新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王艳珍  市监察局局长

      阮兆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周井光  市房改办主任

      徐邦兴  市民政局局长

      谢小萍  市统计局局长

      蓝 强  市物价局局长

      范卫东  市法制办主任

      黄良波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

      赵汉臣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苏拥军  市市政局副局长

      杨维超  武鸣县县长

      吴 炜  横县县长

      陈咸华  宾阳县县长

      尹建华  上林县县长

      李 兵  马山县县长

      欧 波  隆安县县长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赵禹鹏  青秀区区长

      廖俊云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熊可范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晓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 斌  中国-东盟经济园区管委会主任

      文光琪  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胡书文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贯彻落实《意见》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委员会,与南宁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相关政策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部署和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主 任:黄润斌(兼)

      高 新(兼)

  副主任:黄定坚  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江五一  市房产局副局长

      李伟时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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