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市政管理局调整设置为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的通知
(南府发〔2007〕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宁市市政管理局调整设置为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的批复》(桂编〔2007〕13l号)文件精神,南宁市市政管理局更名为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原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增挂的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更名为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改在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挂牌;新组建的南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