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7〕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强化管理,完善法制,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强化政府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管理制度,稳定管理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执法手段;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加快国有种子企业改组、改制步伐,促进种子产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标本兼治"的方针,逐步构建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坚持以质量监管为重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