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21日)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桂政电〔2007〕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精神,切实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粮食生产
(一)抓紧抓好秋粮生产。今年我区部分地区遭受较为严重的水旱灾害,农业损失比较严重。各地要把抓好遭受水灾、旱灾地区的生产恢复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投入抗旱第一线,指导农民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抓紧早稻收割、晚稻播种及田间管理工作,力争重灾区少损失、轻灾区不减产、无灾区要增产。同时要抓好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资价格稳定工作,力争今年粮食取得好收成。
(二)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支农政策。为了充分调动农民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及时兑现给种粮农民,确保我区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支农补贴于2007年8月31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
二、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针对当前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下滑、供应偏紧和价格上涨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对加强我区生猪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落实进度,尽快把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